国家发改委印发《铁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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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印发《铁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2024-01-19 16:42:00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铁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项目资本金测算按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70%考虑,“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如下:(一)西部、东北、中部地区干线铁路项目累计安排规模分别不高于资本金的40%、40%、30%安排。(二)东部、中部、西部省份重点城市群跨省和区域骨干城际铁路项目累计安排规模分别不高于资本金的10%、15%、20%。(三)铁路货运能力提升项目安排规模不高于资本金的20%。(四)中欧班列铁路基础设施提级改造项目(重点铁路口岸扩能改造)安排规模不高于资本金的20%。(五)对涉及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西藏及四省涉藏州县、南疆、重点沿边等地区的铁路项目,以及国家战略明确支持的重大铁路项目,经论证可以适当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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